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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确权过程中,多余的面积收钱合理吗?
原则上还是原承包户继续种植,国家没有相关文件支持“收租金”。《通知》中提及,对第二轮土地承包方案中明确的等级差、“手指地”等,在原家庭承包合同中记载的承包地,原则上按照尊重历史、保持公平的原则予以确权,即原家庭承包合同四至范围内的土地,按照确权方案确定的面积确定承包权,其余土地确定为经营权,经承包方代表人同意,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适当收费。但是专家解读时明确必须要全体村民代表投票表决同意才可以,而且所得资金一般用于村集体的基础设施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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